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
2023-01-29 11:36:5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何璐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144610

2023年立春、元宵节将至,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。但是,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,损害人身健康,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,造成人员伤亡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

为共建大美东安,大力倡导文明、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,让东安天更蓝、空气更清新、环境更优美,过一个喜庆祥和、平安健康的立春及元宵佳节。根据东政函【2016】 95号关于县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,禁止在东安县城区内燃放各种烟花爆竹,违者处以500元的罚款。

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共建美丽和谐东安新家园,文明欢度佳节。

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​2023年1月29日 

责编:何璐

来源:东安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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